本文主要介紹了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概念和特點。進城務工人員指的是父母是原農村或外地戶口,在城市有穩定工作、住所、收入并交了各種保險的人員。進城務工子女則是指農村家庭集體搬遷到城市居住,但沒有取得居住地戶口的子女,也叫農民工子女。隨遷子女即是指這些進城務工人員的子女隨父母一起遷入城市生活和學習。
法律分析
1、指你父親或母親是原農村或外地戶口,如今是進城務工的人員,在務工所在城市有穩定工作、住所、收入并交了各種保險的。
2、進城務工子女指農村家庭集體搬遷到城里居住,但沒有取得居住地的戶口的家庭的子女,也叫農民工子女。
3、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是指你父親或母親是原農村或外地戶口;
4、如今是進城務工的人員,在務工所在城市有穩定工作、住所、收入;
5、并交了各種保險的如今他們的子女也隨父母一起遷入城市生活和學習,這些孩子就叫隨遷子女。
拓展延伸
進城務工人員子女的權益保障措施有哪些?
進城務工人員子女的權益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教育保障、醫療保障、社會保障等多個方面。在教育方面,政府普遍推行義務教育政策,確保進城務工人員子女享有與城市居民子女同等的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同時,提供資助政策,如助學金、獎學金等,幫助他們解決學費、書本費等經濟困難。在醫療方面,他們可以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包括門診、住院、急診等醫療服務。社會保障方面,政府加強對進城務工人員子女的社會保障政策,包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等,確保他們在成年后能夠有一份穩定的工作和充足的社會保障。此外,還有一些特殊保障措施,如心理輔導、法律援助等,幫助他們更好地適應城市生活??傊?,進城務工人員子女的權益保障措施旨在確保他們能夠享有平等的教育、醫療和社會保障權益,促進社會公平和穩定發展。
結語
進城務工人員子女的權益保障措施旨在確保他們能夠享有平等的教育、醫療和社會保障權益,促進社會公平和穩定發展。政府通過推行義務教育政策、提供資助政策,確保他們接受與城市居民子女同等的教育;在醫療方面,他們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包括門診、住院、急診等服務;而社會保障方面,政府加強對他們的養老、失業、工傷等保障,確保他們在成年后能夠有穩定的工作和充足的社會保障。此外,還提供心理輔導、法律援助等特殊保障措施,幫助他們更好地適應城市生活。這些措施旨在為進城務工人員子女提供全面的保障,讓他們能夠在城市中獲得平等的發展機會,實現自身的夢想。
法律依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國務院關于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決議: 第十條 工人退休、 退職后, 家庭生活確實困難的,或多子女上山下鄉、子女就業少的,原則上可以招收其一名符合招工條件的子女參加工作。招收的子女,可以是按政策規定留城的知識青年,可以是上山下鄉知識青年,也可以是城鎮應屆中學畢業生。
我國農業生產水平還比較低,糧食還沒有過關,對增加城鎮和其他吃商品糧的人口,必須嚴加控制。因此,家居農村的退休、退職工人,應盡量回到農村安置,本人戶口遷回農村的,也可以招收他們在農村的一名符合招工條件的子女參加工作;退休、退職工人回農村后,其口糧由所在生產隊供應。
招收退休、退職工人的子女,應當由當地勞動部門統一安排。招收子女的具體辦法,由省、市、自治區根據上述原則結合本地區的實際情況自行規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國務院關于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決議: 第十一條 工人退休、退職后,不要繼續留在全民所有制單位。他們到城鎮街道、農村社隊后,街道組織和社隊要加強對他們的管理教育,關心他們的生活,注意發揮他們的積極作用。街道、社隊集體所有制單位如果需要退休、退職工人從事力所能及的工作,可以付給一定的報酬, 但連同本人退休費或退職生活費在內, 不能超過本人在職時的標準工資。
對于單身在外地工作的工人,退休、退職后要求遷到家屬所在地居住的,遷入地區應當準予落戶。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2021修正):第四章 獎勵與社會保障 第二十六條 婦女懷孕、生育和哺乳期間,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特殊勞動保護并可以獲得幫助和補償。國家保障婦女就業合法權益,為因生育影響就業的婦女提供就業服務。
公民實行計劃生育手術,享受國家規定的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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