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
不能直接強制拆遷,要先申請。
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征收部門與被拆遷人簽訂補償協議的,征收部門支付補償款后,被拆遷人不搬遷的,要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八條 規定:第二十八條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強制執行申請書應當附具補償金額和專戶存儲賬號、產權調換房屋和周轉用房的地點和面積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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