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合伙開店一個出錢一個出力可以根據自己在合同上約定分紅。股權是股東基于其股東資格而享有的,從公司獲得經濟利益,并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把股權首先分資金股權部分、經營管理股權部分,即經濟權和政治權。先把這兩個部分的股權分別確定清楚,不按人的角度,而按這兩個類別的角度分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
第三十三條 合伙企業的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辦理;合伙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合伙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擔。
合伙協議不得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擔全部虧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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