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和醉駕以80為界限。駕駛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屬于醉駕。駛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屬于酒駕。
【法律依據】
《關于實施國家標準的通知》第四條
4.1酒精含量閾值
車輛駕駛人員飲酒后或者醉酒后駕車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閾值見表1。
表1車輛駕駛人員血液酒精含量閾值
駕駛行為類別閾值
(mg/100mL)
飲酒后駕車≥20,<80
醉酒后駕車≥80
4.2血液與呼氣酒精含量換算
車輛駕駛人員呼氣酒精含量按1:2200的比例關系換算成血液酒精含量,即呼氣酒精含量值乘以2200等于血液酒精含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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