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在房產證上加子女名字可能會帶來法律麻煩,但有三種方法可以解決:公證約定共有權益、進行房產份額變更以減少子女份額、從房產證上去除子女名字。這些方法都需要支付相應的費用。
法律分析
現實生活中,許多父母在房產證上寫了子女的名字。我們當然不能指責各位父母們對孩子的愛有錯,畢竟咱們只是負責專業指導購房,干不了家庭教育的活。但是可憐天下父母心,你們知道在房產證上加上子女的名字,從法律上看可能會帶來多少麻煩么?
有什么方法可以在房產證上加孩子名字?可以有三種辦法:
一是可以作公證
約定子女未成年時和父母共有的房產,在父母生前,權益屬于父母所有。這種辦法可以同時讓孩子擁有房產,又不至于在遇到意外情況時被作為遺產分割。
二是進行房產份額變更
直接到房產交易中心做房產份額變更,減少子女名下的房產份額,最少可變更為1%。這種方法主要是應對房產稅,即使子女成年后以自己名義所購房產超標,需要征收房產稅時,至少和父母共有的房產部分,計稅量將極其有限。
三是從房產證上去名
這個辦法比較簡單粗暴,但是可以說也是最實用的辦法。產證上減子女名字,視為買賣,要收取契稅。去掉名字類似于份額轉讓,流程和正常的房屋交易類似,只需繳納所占份額的契稅,從1%―3%不等。去當地交易中心過戶,產證上面所有的共有人都帶好身份證件即可辦理。
當然你也可以以贈與的方式去名,但同樣要交手續費、登記費、契稅等一系列費用。
結語
父母在房產證上加上子女的名字,雖然表達了對孩子的愛,但從法律角度可能會引發麻煩。為此,有三種可行的辦法。一是通過公證約定,確保孩子在父母生前共有房產權益,避免遺產分割問題。二是進行房產份額變更,減少子女名下的份額,以減少房產稅的影響。三是從房產證上去掉子女的名字,類似于份額轉讓,需繳納契稅并辦理過戶手續。無論選擇哪種方式,都需要承擔一系列費用。因此,在決定之前請務必咨詢專業人士以確保合法合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章 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 第三節 其他規定 第二百三十條 因繼承取得物權的,自繼承開始時發生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章 民事權利 第一百二十四條 自然人依法享有繼承權。
自然人合法的私有財產,可以依法繼承。
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第二十一條 本規定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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