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辦理需在領取后加子女名字。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申請人應向登記機構申請不動產登記。機構將事項記載于登記簿前,可撤回申請。登記機構應在30個工作日內辦結登記手續。登記事項完成后,機構應發放不動產證書或登記證明。
法律分析
房產證還沒辦下來,不能加子女的名字。應當在領取到房產證后,再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十五條的規定,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應當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不動產登記。
不動產登記機構將申請登記事項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前,申請人可以撤回登記申請。
第二十條規定,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自受理登記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辦結不動產登記手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條規定,登記事項自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時完成登記。
不動產登記機構完成登記,應當依法向申請人核發不動產權屬證書或者登記證明。
拓展延伸
如何將房產證上加上子女的名字?
將房產證上加上子女的名字的具體辦理方法如下:首先,您需要準備相關的材料,包括房產證原件、子女的身份證明文件等。然后,前往當地的房產管理部門或相關部門,咨詢他們的具體要求和辦理流程。通常情況下,您需要填寫申請表格,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接下來,提交申請并繳納相應的費用。房產管理部門將會審核您的申請,并在一定時間內完成辦理。一旦辦理成功,房產證上將會添加子女的名字。請注意,具體辦理流程可能因地區而異,建議您在辦理前與當地相關部門進行詳細咨詢。
結語
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的規定,辦理房產證上加子女名字的具體步驟如下:1. 領取房產證后,申請辦理變更登記。2. 準備相關材料,包括房產證原件和子女的身份證明文件。3. 前往當地房產管理部門或相關部門咨詢具體要求和辦理流程。4. 填寫申請表格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5. 提交申請并繳納費用。6. 房產管理部門將審核申請并在一定時間內辦理完成。7. 辦理成功后,房產證上將添加子女的名字。請注意,具體流程可能因地區而異,建議您在辦理前與當地相關部門詳細咨詢。
法律依據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十五條
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應當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不動產登記。
不動產登記機構將申請登記事項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前,申請人可以撤回登記申請。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二十條
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辦結不動產登記手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二十一條
登記事項自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時完成登記。
不動產登記機構完成登記,應當依法向申請人核發不動產權屬證書或者登記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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