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般地區沒有特殊手續,部分疫情中高風險地區可能需要核酸檢測報告。
法律依據:
《進一步推進新冠病毒核酸檢測能力建設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到2020年9月底前,實現轄區內三級綜合醫院、傳染病??漆t院、各級疾控機構以及縣域內至少1家縣級醫院具備核酸采樣和檢測能力。到2020年底前,所有二級綜合醫院具備核酸采樣和檢測能力,完成城市檢測基地和公共檢測實驗室建設,充分發揮獨立設置的醫學檢驗實驗室(以下稱第三方實驗室)作用,合理布局分區域機動核酸檢測力量,形成快速反應的調集機制,具備在發生局部聚集性疫情時較短時間內完成人群核酸檢測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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