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稅是引進出口商品經過一國關境時,由政府所設置的海關向其引進出口商所征收的稅收。進口貨物的收貨人、出口貨物的發貨人、進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是關稅的納稅義務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第五十五條 進出口貨物的完稅價格,由海關以該貨物的成交價格為基礎審查確定。成交價格不能確定時,完稅價格由海關依法估定。進口貨物的完稅價格包括貨物的貨價、貨物運抵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輸入地點起卸前的運輸及其相關費用、保險費;出口貨物的完稅價格包括貨物的貨價、貨物運至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輸出地點裝載前的運輸及其相關費用、保險費,但是其中包含的出口關稅稅額,應當予以扣除。進出境物品的完稅價格,由海關依法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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