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車主不配合處理怎么辦
1、交通事故車主不配合處理解決方法如下:
(1)另一方可以請求交通管理部門進行人調解;
(2)另一方也可以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必要的情況下,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進行財產保全。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
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七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二、交通事故的責任劃分標準是什么
1、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2、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
3、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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