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憑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領取《中國公民因私出國(境)申請審批表》一式1份,如實填寫,按要求由所在單位或派出所出具意見并加蓋公章。由申請人本人向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遞交申請;
2、提交2張2寸近期直邊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證件照,其中1張由本人貼在申請表照片欄內,1張在提交申請時交給接待人員;
3、提交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查驗原件);
4、個人出國旅游,須提交旅行所須費用證明,如存期已超過3個月的定期存款單(數額不得低于4000美元或等值國際流通貨幣或50000元人民幣);存款單存期不足3個月的,須同時提交銀行出具的存款證明。公安機關留存復印件;存款單與存款證明必須由市內五大銀行(中行、建行、工商行、農行、交通銀行)出具。
5、提交的各種申請材料復印件均為B5紙規格。
出國(境)有關注意事項
1、提前了解擬前往國安全形勢。提醒關注前往國家或地區的政治形勢和治安形勢,避免前往安全形勢不佳的國家或地區,確保旅行期間人身財產安全。
2、參加團隊旅游的須通過有資質的正規旅行社辦理出境游手續。提高防范意識,對報價明顯低于市場正常價格的旅行社多加鑒別,切勿輕信小廣告、傳單的宣傳信息,或通過臨時代辦點、個人進行報名,避免貪小便宜吃大虧。
3、尊重當地法律及習俗。增加對前往國家或地區概況、法律法規的了解,尊重前往國當地宗教信仰和風俗習慣,提高自身防范能力。
4、了解掌握證件、簽證(注)的使用說明、注意事項及有效期、妥善保管出入境證件。一是要注意證件及簽證的有效期,一定要在有效期內往返;二是卡式證件,須妥善保管,防熱,防水,防磁,防彎曲等。出境后重要物品尤其是護照等身份證件應妥善保管并確保完整,如遇到證件遺失或被盜,人身或財產受到侵害等情形,應及時向我駐外使領館求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十一條
中國公民出境入境,應當向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交驗本人的護照或者其他旅行證件等出境入境證件,履行規定的手續,經查驗準許,方可出境入境。具備條件的口岸,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應當為中國公民出境入境提供專用通道等便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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