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在婚姻締結地起訴離婚,如果被告的住所地是婚姻締結地,或者是被告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居住在婚姻締結地的,可以向婚姻締結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一、假首飾算作為騙婚嗎
假首飾不算騙婚。騙婚是指以締結婚姻為條件詐騙錢財,或用欺騙手段締結婚姻的行為。被騙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如果是因為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沒有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男方,導致另一方在被欺騙的情況下結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二、如何與失蹤外國人解除婚姻關系
與失蹤外國人解除婚姻關系應當向人民法院起訴,如果是在國內辦理的結婚登記的,向婚姻締結地或者一方在國內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如果是在國外結婚并定居的,可以向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國內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
三、外地戶口在當地離婚需要什么
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故此,如果是外地人在北京顯然是不能通過北京的民政部門解除婚姻關系的,只能到法院通過訴訟途徑解決。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十二條
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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