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市民群眾可以通過“隨手拍”等平臺積極舉報交通違法行為,并將快速跟進查處,定期向社會報告北京交警“隨手拍”工作情況,廣泛聽取社會各界的建議意見,優化完善“隨手拍”平臺,促進廣大交通參與者依法參與交通治理,共同營造首都北京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提升城市共建共治共管共享的成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五條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故意遮擋、污損或者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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