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婚后買房想要單獨所有的話,雙方可以書面約定房產歸一方所有,對雙方都有約束力。夫妻倆帶著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房產證一起到公證處辦理房屋產權公證。明確房子是單獨屬于女方的,雙方簽字按手印后,公證書便開始有效了。父母一方婚后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登記在投資方子女名下的,該房地產應確認為夫妻雙方的婚后個人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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