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董事可以是股東,也可以不是股東。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董事是由股東會選舉并罷免,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零八條 股份有限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為五人至十九人。董事會成員中可以有公司職工代表。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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