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酒精含量為160mg/100ml是屬于醉酒駕駛的,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車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缎谭ā返谝话偃龡l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刑。
一、酒駕和醉駕的判斷標準是什么
1、飲酒駕車飲酒駕車判斷標準: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根據計算,一般情況下飲用350mL(約相當于1小瓶)啤酒或半兩白酒(20ml)后,血液酒精濃度就可達到0.02(20mg/100ML),即達到飲酒駕駛的處罰條件。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記6分。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法律處罰更加嚴厲:飲酒后駕車,處暫扣三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五百元罰款,記12分。2、醉酒駕車醉酒駕車判斷標準: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根據國家《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規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20-80毫克的駕駛員即為酒后駕車,80毫克以上認定為醉酒駕車。吹氣檢測不納入醉駕鑒定。按照刑事案件取證的標準,對于有醉駕嫌疑的司機必須進行抽血取證。查酒駕中的酒精監測儀器數據,僅是交警前期判斷醉駕的方法,通過對嫌疑人體內酒精含量的比對,作出具鑒定結論。車輛駕駛人員血液當中的酒精含量,如果已經超過了80毫克的話,就需要按照醉酒駕駛的行為來進行處罰的,這個時候就需要動用到刑事法律規定來進行規范,大多數情況之下經過人民法院的判決都是按照6個月以下的拘役來進行處罰,當然有嚴重情節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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