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2、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3、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4、精神損害撫慰金:根據當地生活水平、被告賠償能力、過錯程度等酌定,一般5到10萬元左右。
5、其他雜費:包括處理事故家屬住宿費、交通費、誤工費等。
具體數額根據死者的戶口(注意雖然死者是農村戶口,但是長期在城市居住、工作生活的,也可以按照居民標準計算相關費用),當地統計數據,被撫養人的人數、年齡,當地生活水平等綜合計算,計算出的總數在對方車輛交強險限額內的由保險公司全額賠償,超過的部分肇事方賠償。
一、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有哪些
1、酒后駕車,逃避酒精檢測,事后接受處理。如果事故車輛駕駛人酒后駕車,發生事故后,為了逃避對其進行血液酒精檢測,離開現場,逃避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調查取證,幾個小時以后或者第二天才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處理。只要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其酒后駕車,可認定其逃避對其飲酒駕車的行政處罰,即可確定其交通肇事逃逸。
2、報案后逃逸。發生事故后,車輛駕駛人及時報案,但報案后逃離現場,脫離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有效控制的,應當認定為交通肇事逃逸。
3、在現場隱姓埋名不承認自己是事故車輛駕駛人的。發生事故后車輛駕駛人沒有離開現場,但是隱姓埋名,藏匿身份,不承認自己是事故車輛駕駛人,后經查獲歸案或投案自首的,應當認定為交通肇事逃逸。在現場隱姓埋名、藏匿身份的實際效果與逃離是相同的,外觀形式上也是勘驗現場的交通警察在現場找不到事故車輛駕駛人,本質上與逃離現場一樣。雖然人車均在現場,但駕駛人對事故車輛棄之不理,與棄車逃離實質上是一致的。
4、冒名頂替的。發生事故后事故車輛駕駛人找人冒名頂替的,應當認定為交通肇事逃逸。冒名頂替的實際效果與逃離是相同的,外觀形式上也是勘驗現場的交通警察在現場找不到事故車輛駕駛人,本質上與逃離現場一樣。無論真正的事故車輛駕駛人在現場還是不在現場,對事故車輛棄之不理,與棄車逃離實質上是一致的。如果逃逸者構成犯罪,則冒名頂替者涉嫌包庇罪或偽證罪;如果逃逸者不構成犯罪,對冒名頂替者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條的規定,認定其謊報案情,影響行政執法機關依法辦案,進行治安管理處罰。
5、事故車輛駕駛人認為事故與己無關而駕車離開現場的。發生事故后,事故車輛駕駛人認為自己駕駛的車輛與其他事故車輛沒有接觸,事故與己無關;或者認為自己沒有事故責任,事故與己無關,駕車離開現場的,應認定為交通肇事逃逸。
只要有證據證明其駕駛的車輛與事故發生有關,就應當認定其駕駛的車輛為事故車輛,認定其駕車離開現場的行為為交通肇事逃逸。當事人應否承擔事故責任,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作出決定,當事人無權決定自己不承擔事故責任。因此,認為自己沒有事故責任,事故與己無關在多數情況下是為自己逃逸尋找借口。
6、駕(棄)車逃離過程中送傷者上醫院。發生事故以后,事故車輛駕駛人駕車逃離事故現場,在此期間將傷者送往醫院救治,然后繼續逃逸,脫離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有效控制,應認定為交通肇事逃逸。
二、酒駕撞車后逃逸怎么處理
交通肇事逃逸的,如事故中沒有人員重傷或死亡,逃逸的駕駛員要負事故主要以上責任,但不構成交通肇事罪。對肇事者的處罰是兩百元以上兩千元以下罰款,并處15日以下拘留,同時對其機動車駕駛證扣12分。
如因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引發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據《交通安全法》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吊銷駕駛證。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吊銷駕駛證,且終身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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