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工程項目管理包括以下內容:項目集成管理;項目范圍管理;施工時間管理;成本管理;驗收質量管理;人力資源管理;風險管理等。工程項目管理是按照安全、質量、工期、投資、決算的控制目標進行的。建筑工程的勘察、設計單位必須對其勘察、設計的質量負責??辈?、設計文件應當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建筑工程質量、安全標準、建筑工程勘察、設計技術規范以及合同的約定。設計文件選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其質量要求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建筑設計單位對設計文件選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第五十五條 建筑工程實行總承包的,工程質量由工程總承包單位負責,總承包單位將建筑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應當對分包工程的質量與分包單位承擔連帶責任。分包單位應當接受總承包單位的質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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