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見】債權轉讓協議書甲方(債權出讓人):乙方(債權受讓人):甲方和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一、截至本協議簽署日前,債務人 某某 公司拖欠甲方 款共計 元未還(相關債權憑證附后)。二、現甲方將以上債權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受讓。三、陳述、保證和承諾1、甲方承諾并保證:(1)其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有權實施本協議項下的債權轉讓并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2)其轉讓的債權系合法、有效的債權。2、乙方承諾并保證:(1) 其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有權受讓本協議項下的債權并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2)其受讓本協議項下的債權已經獲得其內部相關權力機構的授權或批準。四、違約責任各方同意,如果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承諾或任何其他義務,致使其他方遭受或發生損害、損失等責任,違約方須向守約方賠償守約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經濟損失。五、其他規定1、對本協議所作的任何修改及補充,必須采用書面形式并由各方合法授權代表簽署。2、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共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力。甲方(公章) 地址: 地址: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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