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被判緩刑單位不是會開除,而是會被辭退。被人民法院判處拘役、有期徒刑緩刑的,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事業單位與職工解除工作關系,適用辭職辭退的有關規定;實行聘用制度以后,事業單位與職工解除聘用合同,適用解聘辭聘的有關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二十五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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