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出國旅游手續辦理流程及所需要手續如下:
1、申請人憑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領取《中國公民因私出國(境)申請審批表》一式1份,如實填寫,按要求由所在單位或派出所出具意見并加蓋公章。由申請人本人向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遞交申請;
2、提交2張2寸近期直邊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證件照,其中1張由本人貼在申請表照片欄內,1張在提交申請時交給接待人員;
3、提交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查驗原件);
4、個人出國旅游,須提交旅行所須費用證明,如存期已超過3個月的定期存款單(數額不得低于4000美元或等值國際流通貨幣或50000元人民幣);存款單存期不足3個月的,須同時提交銀行出具的存款證明。公安機關留存復印件;存款單與存款證明必須由市內五大銀行(中行、建行、工商行、農行、交通銀行)出具。
5、提交的各種申請材料復印件均為B5紙規格。
法律依據:
《辦理勞務人員出國手續的辦法》
第五條 申請辦理勞務人員護照時,應向公安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一) 經營公司出具的對外勞務合作項目說明;
(二) 申請人的戶籍證明和填寫完整的《中國公民因私出國(境)申請審批表》;
(三) 經營公司的對外經濟合作經營資格證書復印件。
第六條 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受理勞務人員出國申請,并主要審查以下內容:
(一)經營公司是否具有對外經濟合作經營資格;
(二)勞務人員的身份資料;
(三)勞務人員是否具有法定不準出境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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