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受害人和死者的近親屬可以向侵權人或其他致害人請求賠償物質和精神損害。賠償義務人包括機動車的管理支配人、受益人、盜竊者、搶劫者、使用人以及有過錯的機動車所有人。人民法院應受理此類賠償請求。
法律分析
一般情況下交通事故賠償義務人是機動車的管理支配人或者受益人;機動車被盜竊、搶劫的,賠償義務人為盜竊者、搶劫者;機動車借給他人的賠償義務人為使用人,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還包括機動車所有人?!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因生命、身體、健康遭受侵害,賠償權利人起訴請求賠償義務人賠償物質損害和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本條所稱“賠償權利人”,是指因侵權行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損害的受害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親屬。本條所稱“賠償義務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權行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
拓展延伸
道路交通事故賠償義務人的確定方式
道路交通事故賠償義務人的確定方式是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和事故責任的判斷來進行的。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首先需要確定事故的責任方。如果是機動車輛之間的事故,一般情況下,肇事車輛的駕駛員承擔主要責任。但在特殊情況下,比如違反交通規則的行人或其他非機動車導致事故發生,責任人可能會有所不同。確定了事故責任方后,根據法律規定,該責任方需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因此,道路交通事故賠償義務人的確定方式主要依據于事故責任的判斷和法律規定的執行。
結語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和事故責任的判斷,確定道路交通事故賠償義務人的方式是關鍵。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事故責任方需承擔相應賠償責任。一般情況下,機動車輛之間的事故由肇事車輛的駕駛員承擔主要責任。然而,在特殊情況下,如違反交通規則的行人或其他非機動車導致事故,責任人可能會有所不同。因此,道路交通事故賠償義務人的確定方式主要依據于事故責任的判斷和法律規定的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五章 交通事故處理 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一章 總 則 第六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應當使用全國統一的交通管理信息系統。
鼓勵應用先進的科技裝備和先進技術處理道路交通事故。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一百一十八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有本法第一百一十五條所列行為之一,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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