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知道發生交通事故離開現場的,不能認定為肇事逃逸。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為人在發生交通事故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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