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產品、食品相關產品的生產許可在各地的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食品、食品添加劑的生產許可在各地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理。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第五條,任何企業未取得生產許可證不得生產列入目錄的產品。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銷售或者在經營活動中使用未取得生產許可證的列入目錄的產品。
《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第六條,國務院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依照本條例負責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統一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工作。
國家對實行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制度的工業產品,統一目錄,統一審查要求,統一證書標志,統一監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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