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股權質押合同生效時間是,以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質的,質押合同自股份出質向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之日起生效。股權質押合同生效條件是:1.股權需具有可轉讓性;2.必須簽定書面股權質押合同;3.必須辦理出質登記;4.禁止預設流質條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五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出質給債權人占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質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動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出質人,債權人為質權人,交付的動產為質押財產。
第四百二十七條 設立質權,當事人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質押合同。質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三)質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等情況;(四)擔保的范圍;(五)質押財產交付的時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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