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第一、報案。第二、交警部門結案并開具事故證明,在受傷者痊愈后,雙方可以一起去交警隊結案。第三、遞交索賠單證;第四、領賠償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 第二十九條 保險公司應當自收到被保險人提供的證明和資料之日起5日內,對是否屬于保險責任作出核定,并將結果通知被保險人;對不屬于保險責任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對屬于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達成賠償保險金的協議后10日內,賠償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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