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應當嚴格按照法律程序簽訂征地補償協議,具體程序為:
1、市、縣國土資源局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圍內發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用土地的村集體經濟組織和村民:征地范圍、面積、補償方式、補償標準、安置途徑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搶栽、搶種的農作物或者搶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補償范圍。
2、市、縣國土資源局會同被征地所在地的鄉鎮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內容征詢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有不同意見的應記錄在案,根據村委會或村民提出的意見分別處理并協調解決。
一、集體土地搬遷補償協議書怎么寫
集體土地搬遷補償協議書要包括以下內容:
1、拆遷人情況。如乙方根據我國有關法律已經取得拆遷人資格證,乙方承諾將依法與甲方就拆遷補償情況達成協議。
2、房屋補償。如甲方目前所有房屋的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其中包括套內建筑面積平方米、公攤建筑面積平方米;經過雙方共同委托具備房地產評估資格的評估機構的評估,此等房屋所有權的單位價格為元/平方米,故甲方擁有房屋所有權的合計價值為元。
3、土地補償。如甲方目前房屋所占土地共有平方米,其中甲方享有專有土地使用權的有平方米,甲方與其他人共有土地使用權的有平方米;經過雙方共同委托具備房地產評估資格的評估機構的評估,此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價格為元/平方米,故甲方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合計價值為元。
4、其他補償。如考慮到甲方長期居住于此地,搬離家園將給甲方造成諸多不便,本著獎勵補償的原則,乙方承諾除房屋補償金與土地補償金以外,還應當向甲方支付相應賠償金。
二、集體土地拆遷政策答疑
網友提問:
集體土地房屋拆遷政策是怎樣的?
律師回答:
集體土地房屋拆遷政策如下:
1、經鄉鎮政府以上有關部門依法批準的宅基地,其實際使用面積不超過批準的部分為合法宅基地面積,超過批準的部分為違法占用面積;通縣土地管理局1993年核發的《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卻沒有建房用地批準書,但屬于原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在1982年以前經合法劃定,使用至今的宅基地為老宅基地;不符合上述三種條件的宅基地為違法占地。
2、對利用宅基地內自有正式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并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的,營業執照上標明的經營場所與被拆遷的房屋一致,營業執照在有效期內,可給與一次性停產停業綜合補助費。經營面積按實測的正式房屋經營面積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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