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五天未執行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11 18:04:21
拘留五天未執行
法律分析: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滿足條件的情況下可以進行取保候審。取保候審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并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對其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其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十六條 有兩種以上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分別決定,合并執行。行政拘留處罰合并執行的,最長不超過二十日。行政拘留處罰合并執行的,最長不超過二十日。
導讀法律分析: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滿足條件的情況下可以進行取保候審。取保候審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并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對其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其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十六條 有兩種以上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分別決定,合并執行。行政拘留處罰合并執行的,最長不超過二十日。行政拘留處罰合并執行的,最長不超過二十日。
法律分析: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滿足條件的情況下可以進行取保候審。 取保候審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并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對其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其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十六條 有兩種以上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分別決定,合并執行。行政拘留處罰合并執行的,最長不超過二十日。行政拘留處罰合并執行的,最長不超過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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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五天未執行
法律分析: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滿足條件的情況下可以進行取保候審。取保候審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并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對其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其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十六條 有兩種以上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分別決定,合并執行。行政拘留處罰合并執行的,最長不超過二十日。行政拘留處罰合并執行的,最長不超過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