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工程質量保修內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質量保修內容:
1、質量保修項目內容及范圍,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準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設計,不得偷工減料;
2、質量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滿兩年。
3、法律依據: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準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設計,不得偷工減料。
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發現設計文件和圖紙有差錯的,應當及時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二十九條,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準和合同約定,對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設備和商品混凝土進行檢驗,檢驗應當有書面記錄和專人簽字;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二、建筑工程質量責任由誰承擔
1、工程質量出現問題就建設方與承包方及建筑施工方而言,其責任一般由承包方承擔。
2、建筑施工企業對工程的施工質量負責。建筑施工企業必須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準施工,不得偷工減料。工程設計的修改由原設計單位負責,建筑施工企業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設計。第59條還進一步規定,建筑施工企業必須按照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準和合同的約定,對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進行檢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3、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的,發包人有權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內無償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經過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如果承包人拒絕修理、返工或者改建的,發包人還可據此請求相應減少支付工程價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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