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戶口遷移申請書范文(離婚遷移)
XX派出所:
本人XX,XX歲,戶籍為貴轄區XX路XX號(與前妻XXX戶籍一致)。201X年X月XX日,本人因與前妻XXX感情不合而在XX民政局辦理了離婚登記(或經XX人民法院判決離婚)。按離婚協議的約定(或按法院判決書的判決),XX路XX號的房屋歸前妻XX所有,為此,本人須搬離該處?,F本人在XX 區XX路XX號XX小區購買了一套住房,并于201X年X月XX日實際入住。根據XX市戶籍管理相關規定和本人需要,特申請將在貴轄區XX路XX號的本人戶口遷移到XX區XX路XX號XX小區XX號。
望早日批復!
申請人:
申請日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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