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四個月,既不是行政拘留也不是刑事拘留,是刑法中的拘役。拘役是一種刑事處罰手段,是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的,刑罰種類之一,指短期剝奪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強制勞動的刑罰。拘役的期限為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數罪并罰時最高不能超過1年。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
一、刑事案件判刑一般多久
刑事處罰中,需要服刑而期限最少的處罰措施是拘役,拘役最短的期限是一個月,最長為六個月。拘役,是剝奪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實行強制勞動改造的刑罰方法。在中國刑罰體系中,拘役是一種介于管制與有期徒刑之間的一種主刑。在執行期間,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拘役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我國刑法規定的刑罰有主刑和附加型兩類。其中主刑有以下五種:1、管制。期限為3個月以上2年以下,數罪并罰不得超過3年。2、拘役。期限為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數罪并罰不得超過1年。3、有期徒刑。期限為6個月以上15年以下,數罪并罰不得超過20年。4、無期徒刑。5、死刑。犯罪的時候不滿18周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附加刑有以下三種:1、罰金;2、剝奪政治權利;3、沒收財產。
二、拘役的期限最長為多長時間
拘役的期限為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數罪并罰時,最高不得超過1年。拘役,是指短期剝奪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強制勞動的刑罰。在執行期間,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三、拘役有什么概念
拘役是指短期剝奪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強制勞動的刑罰,是我國刑法規定的主刑之一。拘役的期限為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數罪并罰時最高不能超過1年。拘役的刑期短于徒刑,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且拘役的犯人每月可回家一到兩天,參加勞動的還可酌情發給報酬。拘役期滿再犯罪的不構成累犯,且拘役執行前羈押的,羈押一日抵刑期一日。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三條主刑的種類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無期徒刑;(五)死刑。第四十三條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在執行期間,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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