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雙方買房子可以只寫一個人的名字。并且如果是婚后買房只寫一方的名字離婚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房產,只寫了一方的名字,房子歸夫妻雙方,寫雙方或者是一方的名字不影響該房子所有權的認定。
一、房產登記在誰的名下就是誰的財產嗎?
一般房產證上登記誰的名字,通常就認定房子是誰的。但也存在特殊的情況,根據房子存在的共有關系、贈與關系、繼承關系等情況,不一定房子登記在誰名下就是誰的。比如,如果房子是婚后購買的,即便只有一方的名字,房子也是夫妻共同財產;另外,房子如果是共同所有的,房產證上不論寫誰的名字都是屬于共有人共同所有。
二、婚后購房,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后買房,不一定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應該根據出資情況和房產登記狀態來具體判斷:
1、婚后買房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情形:
(1)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一方的名字,都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2)雙方結婚時由一方父母支付首期款購置的房產,婚后夫妻共同交付的供房款以及為房屋裝修所支付的相關費用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要求對這些費用進行分割,至于一方父母的出資部分則要依據當時的具體約定來處理。
(3)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2、婚后買房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情形: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2)雙方用共同財產以父母名義買房,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產權屬于父母,離婚時不屬于夫妻財產,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資情況,算作債權要求償還出資額。
三、雙方離婚時對于任何房產都能請求分割嗎
首先,要看房子是在婚前還是婚后買的,如果是婚前買的,就是一方個人的婚前個人財產,另一方無權進行分割。
如果是婚前一方買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則屬于雙方的共同財產,可以進行分割。
其次,房子若是婚后買的,即使是只有一個人的名字,也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應當平分。
最后,無論是婚前還是婚后購買,若一起償還貸款,無論婚后另一方有無收入或實際還貸款,婚后共同還貸款部分及增值部分,應雙方平分。
此外,如果是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房屋,法院一般不會對房屋的所有權歸屬進行判決,只會根據情況對居住、使用權進行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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