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問題,只要夫妻雙方都同意就可以。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雙方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規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一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一、夫妻婚后購買的房子只寫了一個人的名字
婚后買房寫一個人名字一般認定為共同財產。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其他明確約定,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但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可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二、婚后還貸房算共同財產嗎
算的。
1、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2、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買的房子屬夫妻共有,離婚時,有一方想擁有房屋所用權的,評估單位進行評估,然后對另一方進行分配果雙方都想擁有房屋所有權的,雙方進行競價果雙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進行拍賣,然后進行分配。
三、妻子買的車登記在丈夫名下離婚算誰的
一般來說平均分割。在夫妻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車子,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情況下,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屬于個人專屬的物品,一般歸個人所有。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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