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情況下海關可以在三年內追征稅費
進出口的貨物放行后,海關發現少征收或者漏征稅款的,海關可以在一年內追征稅費。如果是納稅義務人違反規定造成的,海關可以在三年內追征。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
第六十二條進出口貨物、進出境物品放行后,海關發現少征或者漏征稅款,應當自繳納稅款或者貨物、物品放行之日起一年內,向納稅義務人補征。因納稅義務人違反規定而造成的少征或者漏征,海關在三年以內可以追征。
二、關稅的分類包括哪些
關稅的分類大致被分為四類,具體如下:
1、將關稅按照商品流向進行分類,其包含有進口關稅、出口關稅、過境關稅;
2、將關稅按照征稅目的進行分類,其包含有財政關稅、保護關稅、懲罰關稅或報復關稅;
3、將關稅按照待遇進行分類,其包含有普通關稅、優惠關稅,其中優惠關稅又被細分為最惠國待遇關稅和特定優惠關稅以及普惠制關稅;
4、將關稅按照常規與臨時進行分類,其包含有法定關稅、附加關稅。
通過上述分析知道,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的規定,進出口貨物、進出境物品放行后,海關發現少征稅費的,可以在一年內追征。如果因納稅義務人違反規定而造成的少征或者漏征,海關在三年以內可以追征。 該內容由 黃迎春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