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定構成賭博罪的處罰是,犯賭博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
1、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
2、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界定賭博從以下幾點:
1、賭博罪侵犯的客體是社會主義的社會風尚;
2、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行為;
3、賭博罪主體為一般主體;
4、賭博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并且以營利為目的。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零三條 【賭博罪】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
【開設賭場罪】開設賭場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組織參與國(境)外賭博罪】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參與國(境)外賭博,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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