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
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不能少于二個月。 犯罪分子被判處一個月的拘役,拘役的緩刑考驗期限也不能少于2個月;如果實行數罪并罰,犯罪分子被判處1年的拘役,緩刑的考驗期限最高也只能在1年以下、2個月以上的范圍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七十三條 拘役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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