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拘役的期限為15日以上6個月以下,數罪并罰時最高不能超過1年。因此,拘役的刑期最低是15天。拘役是指短期剝奪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強制勞動的刑罰。在中國是主刑之一,拘禁的期限為15日以上6個月以下,數罪并罰時最高不能超過1年。拘役有如下特點:
(1)刑期短于有期徒刑,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
(2)服刑期間,被處拘役者每月可回家1~2天,參加勞動者還可酌量發給報酬。
(3)拘役期滿后再犯罪,不構成累犯。拘役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前先行羈押的,羈押1日折抵刑期1日。
一、拘役的特征是什么
拘役,是剝奪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實行強制勞動改造的刑罰方法。在中國刑罰體系中,拘役是一種介于管制與有期徒刑之間的一種主刑,它具有以下特征:
1.拘役是一種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個月,最長不超過6個月(半年)。所以,拘役是中國對罪犯予以關押、實行強制勞動改造的三種自由刑中最輕的一種。
2.拘役適用于罪行較輕但需要短期關押改造的罪犯。
3.拘役是剝奪自由的刑罰方法。由于拘役剝奪犯罪人的自由,所以與管制具有明顯區別。由于拘役是刑罰方法,所以它與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在法律屬性、適用對象、適用機關、適用依據、適用程序、適用期限上都有明顯區別。
4.拘役是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的刑罰方法。拘役由公安機關在就近的拘役的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監管場所執行;在執行期間,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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