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
商貿公司的經營范圍如下:
1.各種進出口商品的品質、衛生、安全質量檢驗。
2.各種進出口商品的數量鑒定,以及整批貨物和包裝內貨物的數量鑒定。
3.各種進出口商品的包裝、標記鑒定。
4.各種進出口貨物的貨載衡量。
5.進口貨物承運船舶的艙口檢視、監視卸載、載損鑒定和進口商品的殘損鑒定。
6.出口貨物承運船艙、車廂和集裝箱的有關清潔、衛生、密固、冷藏效能等適載條件檢驗,以及積載鑒定和監視裝載。
7.進出口商品的承運船舶,宣布共同海損后的海損鑒定。
8.為有關國家對進口商品實行全面監管制度提供裝船前檢驗服務。
9.其他檢驗鑒定業務。
10.進口商品在生產國或裝運地檢驗或代辦委托國外檢驗機構進行裝運前檢驗。
11.各國安全認證代理申請服務。
12.各國安全認證技術咨詢服務。
13.國外認證機構委托的工廠跟蹤檢驗服務。
14.產品預驗及客戶委托的其它安全測試服務。
15.承接EMC測試,出具CB測試證書與測試報告。
16.ISO9000、QS9000及ISO14000質量體系認證咨詢服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五條 公司從事經營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遵守社會公德、商業道德,誠實守信,接受政府和社會公眾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公司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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