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
商貿有限公司經營范圍:
(1)各種進出口商品的品質、衛生、安全質量檢驗(包括感官的、物理的、機械的、化學的、生物的和微生物檢驗)。
(2)各種進出口商品的數量鑒定(包括衡器計重、水尺計重、容量計重),以及整批貨物和包裝內貨物的數量鑒定(包括件數、長度、面積、體積等)。
(3)各種進出口商品的包裝、標記鑒定。
(4)各種進出口貨物的貨載衡量。
(5)進口貨物承運船舶的艙口檢視、監視卸載、載損鑒定和進口商品的殘損鑒定。
(6)出口貨物承運船艙、車廂和集裝箱的有關清潔、衛生、密固、冷藏效能等適載條件檢驗,以及積載鑒定和監視裝載。
(7)進出口商品的承運船舶,宣布共同海損后的海損鑒定(積貨鑒定)。
(8)為有關國家對進口商品實行全面監管制度提供裝船前檢驗服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五條 公司從事經營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遵守社會公德、商業道德,誠實守信,接受政府和社會公眾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公司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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