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賭博算是刑事案件嗎
不全是。
《關于辦理賭博違法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通知》,其中規定五類涉賭行為將要受治安處罰。
這五種涉賭行為是:
1.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開設賭場或者以賭博為業,尚不夠刑事處罰的。
2.參與以營利為目的的聚眾賭博、計算機網絡賭博、電子游戲機賭博,或者到賭場賭博的。
3.采取不報經國家批準,擅自發行、銷售彩票的方式,為賭博提供條件,尚不夠刑事處罰的。
4.明知他人實施賭博違法犯罪活動,而為其提供資金、場所、交通工具、通訊工具、賭博工具、經營管理、網絡接入、服務器托管、網絡存儲空間、通訊傳輸通道、費用結算等條件,或者為賭博場所、賭博人員充當保鏢,為賭博放哨、通風報信,尚不夠刑事處罰的。
5.明知他人從事賭博活動而向其銷售具有賭博功能的游戲機,尚不夠刑事處罰的。
對這五類行為,公安機關將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32條的規定予以處罰:賭博或者為賭博提供條件的,處15日以下拘留,可以單處或者并處3000元以下罰款;或者依照規定實行勞動教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賭博的治安處罰標準是怎樣的?
1、構成賭博罪的,根據具體情節追究刑事責任;
《刑法》第三百零三條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2、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治安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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