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強遷戶口是屬于違法的行為,我國公民遷戶口是采取自愿原則的,不得非法將公民戶口強制遷出。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
第十三條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
1、復員、轉業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給的證件;
2、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憑釋放機關發給的證件。
一、戶口遷回原籍的條件
1、畢業之后直接遷回戶口原籍所在地如果您讀大學時戶口遷至大學所在地,那么大學畢業之后,只要沒有到其他地方落過戶,一般都會在兩年內默認退回戶口原籍所在地,也就是自己拿著學校開具的報到證(也叫派遣證)直接遷回戶口原籍所在地,但是,不管您原來的戶口是農還是非農,都將轉為非農,也就是居民戶口,這基本上是全國統一的,即便您遷回農村老家,您的在派出所的戶口也只能是居民戶口。
2、畢業之后,沒有直接遷回戶口原籍所在地如果您大學畢業之后,由于工作或者結婚等原因,在其他地方落過戶,這時候再想遷回戶口原籍所在地,就要看您戶口原籍所在城市的戶籍政策了,因為不同的城市戶籍政策都不相同,這就會有兩種情況出現,一種準許您直接遷入。另一種則要求您在戶口原籍所在地擁有自己的房產,就是房產證上必須有您或者您配偶的姓名,其他人的房產包括父母在內都是無效的。不管是哪一種政策,遷入步驟基本相同。(如果戶口原籍所在地派出所要求您必須在當地有住房,那么您在申請準遷證時必須出具房產證,而且房產證上只能是您自己的名字或者您配偶的名字,其他人的名字包括父母都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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