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辦信用卡,透支后影響你的個人征信,以后買房買車銀行不給貸款。開證券戶非法炒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應當出示居民身份證證明身份:
(一)常住戶口登記項目變更;
(二)兵役登記;
(三)婚姻登記、收養登記;
(四)申請辦理出境手續;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證證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依照本法規定未取得居民身份證的公民,從事前款規定的有關活動,可以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其他證明方式證明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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