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搶奪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攜帶兇器搶奪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對于從犯,應當綜合考慮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以及是否實施犯罪實行行為等情況確定從寬的幅度。從犯,一般應當減少基準刑的30%~70%;犯罪較輕的,應當減少基準刑的70%以上。
一、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拿刀威脅能構成什么罪
要看犯罪嫌疑人威脅的內容,可能構成搶劫罪、可能構成敲詐勒索罪,或是恐嚇威脅罪,也有可能構成其他犯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第二百七十四條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關于辦理敲詐勒索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了敲詐勒索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認定標準,敲詐勒索數額較大的特殊認定標準,多次敲詐勒索的認定,敲詐勒索其他嚴重情節、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認定,敲詐勒索罪判處罰金的標準等內容。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條搶奪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攜帶兇器搶奪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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