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流程: 1、申領人持本人 身份證 、戶口本、3張2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到戶籍所屬街鎮殘聯進行申領。(申領視力殘疾必須出示近期醫院開具的雙眼視力診斷證明) 2、街鎮殘聯初審,對不符合評殘標準者,當場告知原因終止辦理。符合評殘標準者,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申領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評定表》。 3、申領人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評定表》到殘聯接受審查蓋章。區殘聯工作人員根據殘疾情況,幫其預約前往醫院評殘的日期,申領人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評定表》在規定的日期,到指定醫院進行殘疾等級評定。 4、根據評定結果,殘聯對達到殘疾標準的殘疾人簽注意見,通過后打印殘疾證。 5、殘疾證送經市殘聯審核、蓋章后,區殘聯通知街鎮殘聯領取。街鎮殘聯通知申領人前來領取殘疾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 第四十六條國家保障殘疾人享有各項社會保障的權利。政府和社會采取措施,完善對殘疾人的社會保障,保障和改善殘疾人的生活。 第四十七條殘疾人及其所在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 社會保險 。殘疾人所在城鄉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殘疾人家庭,應當鼓勵、幫助殘疾人參加社會保險。對生活確有困難的殘疾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管理辦法》第三條 殘疾人證堅持申領自愿、屬地管理原則。凡符合殘疾標準的視力、聽力、言語、肢體、智力、精神及多重殘疾人均可申領殘疾人證。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