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出范圍:
一、分類
1.按照支出的性質不同,分為經常性支出、專項支出和自籌基本建設支出;
經常性支出是指行政單位為維持正常運轉和完成專項或特定工作任務發生的資金耗費。經常性支出和專項支出的具體項目包括基本工資、補助工資、其他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險費、公務費、修繕費、設備購置費、其他費用等。行政單位的各項支出按實際支出數額記賬。
2.按照支出的對象和用途不同,分為人員經費支出和公用經費支出。
二、范圍
1.行政單位支出包括經費支出、撥出經費、結轉自籌基建。
2.經費支出是行政單位在業務活動中發生的各項支出。
撥出經費是行政單位按核定預算撥付所屬單位的預算資金。
3.結轉自籌基建是行政單位經批準用撥入經費款以外的資金安排基本建設,其所籌集并轉存建設銀行的資金。
三、管理
1.經常性支出管理。經常性支出是指行政單位為維持正常運轉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務發生的資金耗費,又稱正常經費支出。
2.專項支出管理。專項支出是指行政單位為完成專項或特定工作任務,從財政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取得的有指定項目和用途的專項資金支出。
3.自籌基本建設支出的管理。自籌基本建設支出,是指行政單位經批準用財政預算撥款以外的資金安排的基本建設支出。
4.人員經費支出管理。人員經費支出是指行政(事業)單位用于職工個人方面的費用開支。按照財政預算支出科目具體分為基本工資、補助工資、其他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和助學金等。
5.公用經費支出管理。公用經費支出是指行政(事業)單位為了完成工作任務而用于單位公共事務方面的費用開支。按照財政預算支出科目具體分為公務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業務費和其他支出等。
法律依據:
《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第二十一條,事業單位支出包括:
(一)事業支出,即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發生的支出,包括工資、補助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助學金、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和其他費用。
(二)經營支出,即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出的支出。
(三)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即事業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四)上繳上級支出,即實行收入上繳辦法的事業單位按照規定的定額或者比例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
(五)其他支出,即本條上述規定范圍以外的各項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贈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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