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辦理外國人工作許可證需要的材料非常的多,主要需要外國人準備的是無犯罪證明和學歷認證
《外國人工作許可證》具體辦理流程:
1、用人單位應在擬聘用外國人來華就業入境之前,先為其申請辦理《外國人就業許可證書》;
2、獲準聘用該外國人的用人單位,應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簽發的《外國人就業許可證書》;
3、獲準來中國就業的外國人,應憑勞動部門簽發的許可證書、被授權單位的通知簽證函電及本國有效護照或能代替護照的證件,到中國駐外使、領館處申請職業簽證;
4、用人單位應在獲得職業簽證的外國人入境后十五日內,持有關材料到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為該外國人辦理《外國人就業證》。
5、已辦理就業證的外國人,應在入境后三十日內,持就業證到公安部門申請辦理居留許可。
法律依據:
《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 第六條 申請在中國永久居留的外國人應當遵守中國法律,身體健康,無犯罪記錄,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一)在中國直接投資、連續三年投資情況穩定且納稅記錄良好的;(二)在中國擔任副總經理、副廠長等職務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員等副高級職稱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連續任職滿四年、四年內在中國居留累計不少于三年且納稅記錄良好的;(三)對中國有重大、突出貢獻以及國家特別需要的;(四)本款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所指人員的配偶及其未滿18周歲的未婚子女;(五)中國公民或者在中國獲得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的配偶,婚姻關系存續滿五年、已在中國連續居留滿五年、每年在中國居留不少于九個月且有穩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六)未滿18周歲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七)在境外無直系親屬,投靠境內直系親屬,且年滿60周歲、已在中國連續居留滿五年、每年在中國居留不少于九個月并有穩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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