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根據有關規定,經協商甲、乙雙方共同簽訂本協議,共同執行。2、本協議期限為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3、工作任務;4、勞動報酬:  按計件生產,多勞多得,少勞少得,無固定工資;其它各種福利、津貼均含在當月的勞動報酬中而不再另行計發。5、勞動紀律;6、協議的終止、變更、續簽和解除。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四條 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橐?、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有關該身份關系的法律規定;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參照適用本編規定。
第四百六十五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六條 當事人對合同條款的理解有爭議的,應當依據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確定爭議條款的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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