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保障法》第四十六條 退役軍人創辦小微企業,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申請創業擔保貸款,并享受貸款貼息等融資優惠政策。 退役軍人從事個體經營,依法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保障法》第四十七條 用人單位招用退役軍人符合國家規定的,依法享受稅收優惠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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