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由以下內容組成:發包人與承包人條款、工程名稱和范圍、施工準備條款、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工程質量和檢驗條款、價款及其支付、材料及設備供應、竣工驗收與結算條款、違約責任及索賠條款、保修責任。
一、施工合同沒有價款成立嗎
嚴格來說施工合同沒有價款不成立。
施工合同的內容包括工程范圍、建設工期、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接時間、材料和設備供應責任、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范圍和質量保證期、雙方相互協作等條款。
簽訂施工合同,必須遵守國家法律,符合國家政策,并具備經批準的承包工程的初步設計和總概算,承包工程所需的投資和統配物資已經列入國家計劃,當事人雙方均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等基本條件,以保證施工合同切實可行。
二、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什么時候才能退?
工程質量保證金什么時候返還這個問題,需要區分合同有效和無效的情形。
第一種情形: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且對質量保證金返還期限雙方作出約定,應在約定質量保證金期限屆滿后返還。
第二種情形: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但對質量保證金返還期限雙方未作約定的,自建設工程通過竣工驗收之日起滿二年返還質保金。
第三種情形:若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約定的質量保證金返還條款為無效條款,應按雙方沒有約定處理,自建設工程通過竣工驗收之日起滿二年返還質保金。
如果因發包人原因致使建設工程未按約定期限進行竣工驗收的,自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驗收報告九十日開始計算工程質量保證期限。
三、沒有施工合同怎么談價款
嚴格來說施工合同沒有價款不成立。
施工合同的內容包括工程范圍、建設工期、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接時間、材料和設備供應責任、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范圍和質量保證期、雙方相互協作等條款。
簽訂施工合同,必須遵守國家法律,符合國家政策,并具備經批準的承包工程的初步設計和總概算,承包工程所需的投資和統配物資已經列入國家計劃,當事人雙方均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等基本條件,以保證施工合同切實可行。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一條
承攬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承攬的標的、數量、質量、報酬,承攬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驗收標準和方法等條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條
施工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圍、建設工期、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時間、材料和設備供應責任、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范圍和質量保證期、相互協作等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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