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施工資料包括八個主要內容:1、工程管理與驗收資料;2、施工管理資料;3、施工技術資料;4、施工測量記錄;5、施工物資資料;6、施工記錄;7、施工試驗記錄;8、施工質量驗收記錄??煞譃槭┕べ|量保證資料、技術資料、安全資料;它包含了整個建筑物施工開始到結束,所產生的文件內容,有聯系外單位(建設、設計、勘察、監理等)的文件;記錄工程的質量、技術及安全等情況(包括新工藝、原材料檢測、檢驗);保存施工時的安全信息和安全糾正內容(安全方案的編寫、安全教育等),是施工全過程的記錄文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八十八條 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建設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
第七百八十九條 建設工程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第七百九十條 建設工程的招標投標活動,應當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公開、公平、公正進行。
第七百九十一條 發包人可以與總承包人訂立建設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別與勘察人、設計人、施工人訂立勘察、設計、施工承包合同。發包人不得將應當由一個承包人完成的建設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發包給數個承包人。
總承包人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人經發包人同意,可以將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與總承包人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人向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包給第三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