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退個稅正常要多久
按照目前的規定,匯算清繳退稅的時間為從申請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到賬,特殊情況可以延長三十個工作日。超過30天沒有收到退稅款,可能是以下原因導致的:
1、身份信息不正確;
2、提交的銀行賬戶信息不正確或者無效,導致稅款無法退還;
3、申報數據存在錯誤或者疑點;
4、稅務機關審核時發現有需要向納稅人進一步核實了解的情況,但納稅人未提供聯系方式或者提供的聯系方式不正確,無法與納稅人聯系;
5、稅務機關向納稅人核實有關年度匯算申報信息,納稅人尚未確認或說明。
二、哪些人不需要辦理匯算清繳?
(一)納稅人年度匯算需補稅但年度綜合所得收入不超過12萬元的;
(二)納稅人年度匯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
(三)納稅人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一致或者不申請年度匯算退稅的。
三、個人所得稅的專項扣除費用有哪些?
(一)納稅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上年度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大病醫療支出;
(二)納稅人在上年度未申報享受或未足額享受的子女教育、繼續教育、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以及減除費用、專項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三)納稅人在上年度發生的符合條件的捐贈支出。
四、個人所得稅退稅的方式有哪些?
(一)自行辦理年度匯算。
(二)通過取得工資薪金或連續性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的扣繳義務人代為辦理。納稅人向扣繳義務人提出代辦要求的,扣繳義務人應當代為辦理,或者培訓、輔導納稅人通過網上稅務局(包括手機個人所得稅APP)完成年度匯算申報和退(補)稅。由扣繳義務人代為辦理的,納稅人應在4月30日前與扣繳義務人進行書面確認,補充提供其上年度在本單位以外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相關扣除、享受稅收優惠等信息資料,并對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三)委托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以下稱“受托人”)辦理,受托人需與納稅人簽訂授權書。
扣繳義務人或受托人為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后,應當及時將辦理情況告知納稅人。納稅人發現申報信息存在錯誤的,可以要求扣繳義務人或受托人辦理更正申報,也可自行辦理更正申報。
國家稅務機關在之前匯算清繳的制度當中,對退稅審核的時間也有相應的規定,但導致退稅失敗的原因也不盡相同。只要多交個人所得稅的情況屬實,信息有誤的重新更正以后,個稅總會退回到個人提供的賬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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